澳洲-澳洲政府协助追赃可分享赃款
自今年7月22日,中国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“猎狐2014”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以来,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。
据新京报报道称,目前,中国经济犯罪嫌疑人外逃的目的地主要是澳大利亚、加拿大和美国。中国海外追逃一般有四种方式,最主要的是引渡,此外还有引渡的三种替代手段:遣返、异地追诉、劝返。这四种方式也决定了中国和国外合作的方式。
澳大利亚《悉尼晨锋报》称,从澳大利亚的角度来说,布置强硬路线来阻止中国的经济逃犯至关重要——这有利于保持投资流动的完整性,因为很多对澳重要的投资人都来自中国。
对于追赃没收资产的处置,分享是国际惯例之一。中国加强海外追逃追赃,协助国可参与分享被没收的资产,这也加大了国际间的合作。除了澳大利亚,与中国合作国增加。美国、欧盟、日本、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。在美国,分享被没收资产的比例取决于美国司法机构在执法合作中做出的“贡献”——重大协助分享比例为50%至80%,较大协助分享比例为40%至50%,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%以下。
澳大利亚广播公司评价“猎狐行动”是“中国反腐的最新行动”,称腐败中国官员逃到澳大利亚后,将成为前所未有的中澳联合行动的打击目标,这些腐败官员的贪污受贿金额累计超过了十亿美元。
对于被没收资产的最后处置,分享是国际惯例。美国、欧盟、日本、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。专家称,合作追赃将考验中国的取证能力。美国、欧盟、日本、新加坡等国都与其他国家签署了类似协议。在美国,分享被没收资产的比例取决于美国司法机构在执法合作中做出的“贡献”—重大协助分享比例为50%至80%,较大协助分享比例为40%至50%,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%以下。
澳大利亚《犯罪收益追缴法》中有“资产分享”的规定,根据该法规,在帮助其他国家成功追缴资产后,澳方有权对被没收的资产实行分享。不过,澳大利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被没收资产的分享比例,分享额度取决于很多因素,如请求国提供证据材料的分量、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等。
关于被没收资产的处置,中国此前没有分享机制,现在也在慢慢改变。去年我国和加拿大签订了受益追缴和分享的协议。”
合作追赃,将考验中国的取证能力。比如说,如果赃款是通过洗钱方式转移到国外,那么首先就要确认这些赃款是犯罪所得,而且是发生在中国的商业犯罪。这些材料需要中方来提供。
如果不提供这些材料,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已经在澳大利亚购置了房产,按照澳大利亚法律做了房产登记,澳方就会认为这些资产是合法所得,就不能随便没收这些房产。只有中方提供证据,证明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购置房产的资金来源于违法犯罪行为,澳方才能采取法律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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